業者指出,印尼政府和社會的觀念著重保障勞工,雖然在其勞工法規並未明示,但在資方與勞方簽訂勞工契約的實際執行上,則期望勞工受僱用後能成為企業的永久員工。舉例來說,根據印尼勞工法規,並無限制勞資雙方簽約僱用時期之長短。一位勞企業貸款工與某企業連續簽約僱用達兩次(即兩次之間無中斷期間),這名勞工即成為此企業之永久員工。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重視勞工權益-215005008--finance.html

印尼台商業者表示,印尼早期為荷蘭屬地,延續西方對保障人權與土地的法律及本身傳統,相當重視保護勞工權益與私有土地所有權。對於有意前進印尼的台商而言,要如何與印尼員工簽訂勞工契約,是必須積極面對的關鍵重點,這牽涉到企業主本身是否選擇以正確而長遠的心態來經營在印尼的事業。

重視勞工權益

從實務上來看,如依上述法規要求,企業正常營運可能因須等待員工一周甚至一個月回來,而產生困擾;而員工「晾」在外面等,也有困擾或造成其轉換至其他企業工作。有的企業為迴避法規限制,可能和員工講好,請員工在離職的這一週或這一個月仍來上班,但不打卡且用現金支付薪資(以不留記錄)。不過,這種變通做法會有被舉發的風險。

法規並要求,第二次簽約的僱用期須短於第一次的僱用期。進一步檢視法規細節,規定企業與勞工於第一次簽約期滿時,如非連續簽第二次契約,而欲繼續僱用,這同一位勞工須先離職一周,才能簽第二次契約;而雙方於第二次簽約期滿時,資方如欲續僱用,勞工則須先離職一個月,雙方才能再次簽契約。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對於印尼政府重視保護本身勞工權益及對進駐企業能永久僱用員工的期望,印尼台商信用貸款業者提醒目前有意前進印尼投資的廠商,印尼商機確實很大車貸,但部份台商首先要祛除短期經營或打帶跑的投機心態,而以長遠的角度到印尼拓展事業,確實遵守當地法令並與員工建立真誠和諧的勞資關係。

此外,也建議印尼政府相關單位或BKPM能公布繁體中文版的完整印尼勞工法規(或勞動基準法),讓台商清楚知悉各項細節。有助保障印尼勞工權益,也能避免台商獨犯法規或受到誤導與誤解,減少可能的勞資糾紛,同時有利於吸引真正有心有長遠規畫的台商前進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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