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麗明國際公司9日晚上在高鐵烏日站所舉辦「山海屯音樂節」,由於音量超標以及逾晚間10時使用擴音器,經制止無效,中市環保局「硬起來」,不到2小時連開13張累進罰單,共計罰25萬5千元。今(10)晚該音樂節將繼續演出,環保局則「嚴陣以待」,傍晚就派稽查人員進駐現場監測,若有故違,將同様依法開罰,可能創下音樂節違反噪音管制處罰的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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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麗明國際公司舉辦的「山海屯音樂節」,是由該公司向高鐵公司承租今年元宵燈會場地,搭建一個主樂台和山丶海丶屯三個副樂台,演奏音樂及歌唱。由於音量鉅大,當地附近民眾向環保局檢舉,該局派稽查大隊前往現場監測結果超過噪音管制標準,於晚間9時起勸導降低音量未果,即自晚間10時50分起,至10日凌晨37分止,以「逾時使用擴音器」理由,共開出13張罰單,採累進罰鍰制,直到凌晨43分該音樂會才停止,約2小時共開出25萬5千元罰單。

由於10日晚上,該音樂節將繼續進行,環保局除敦請業者遵守法令規定外,以免受罰又造成市民印象不佳。同時,亦主動派出稽查人員到現場監控,晚間10時前管制音量,逾10時則不得使用擴音器。

據了解,根據現行環保噪音管制法令,晚間7時前,音量不得超過72分貝,7時以後,則不得超過5負債整合7分貝。晚間10時起,音源不得使用擴音器,如使用即構成違反噪音管制。

昨晚之音樂節,環保局先是勸導降低音量未得到改善,逾10時仍使用擴音器演奏及歌唱。環保人員多次勸導無效,忍無可忍,遂於10時50分開出第一張違反噪音管制罰單,罰鍰3千元。罰單送達後,仍拒未改善,第二張罰單則為6千元,第三張為9千元??,累進至最高每張可罰3萬元為限,故在2小時不到時間,第十張即達3萬元之上限,接下來每張均維持3萬元,共累計成25萬5千元,該演奏會於凌晨45分終「鳴金收兵」,環保人員才結束了一場「連續開單」。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樂團晚間高唱 噪音槓上環保局 連吃25萬5千元罰單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25-5-150228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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