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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宣示拒賣未成年菸品

為了減少青少年取得菸品機會,宣導吸菸不僅危害健康,甚至容易染上毒品,昨(二十六)日新北市衛生局邀集教育、警察、社會、經發等局以及超商代表,共同宣示「拒賣菸品予未滿十八歲青少年」,衛生局將印製寫有「疑似未滿十八歲的購菸者,業者應要求出示身分證明辨識」海報發送轄內四大超商,以及大型通路商等,張貼在明顯處協助業者要求購菸者出示證明,呼籲大賣場及一般店家共同來落實。

市長朱立倫表示,相信從第一線同仁都具備拒賣菸品給未成年人的意識,才能真正達到防治青少年取得菸品的第一步,新北市自一○二年起陸續成立跨局處「高度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與「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納入消防局及拆除大隊,針對販賣菸品給十八歲以下的店家,尤其學區周邊要強力取締。

衛生局長林奇宏表示,將法規融入生活中,以海報方式協助業者要求購菸者出示身分證明辨識,海報會發送至轄內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頂好、全聯及三商行、臺灣菸酒、家樂福、大潤發等通路商店,請店家張貼在明顯處,遏止青少年投機購買菸品,也阻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惠萍說明,新北市一○三年至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查獲違規販賣菸品給青少年店家就有二百五十四件,違規前三類商家依序為雜貨店最多占百分之四十四、其次是便利商店及檳榔攤,總計裁罰二百七十四萬五千元。呼籲業者強化第一線員工教育訓練,切勿心存僥倖,違法店家不僅會吃罰單,首次罰鍰新臺幣一萬元,再犯罰鍰新臺幣三萬元並提報加強稽查違建拆除,違法三次罰鍰新臺幣五萬元,也將公布商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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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新北宣示拒賣未成年菸品-160000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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